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鲁能处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鲁能处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明确表示:肯定不会!
我是这样认为的,冤有头、债有主 ,费莱尼那一脚犯规,并不是双方球员闹事的主因,鲁能进球被吹和一分钟之后,国安反超鲁能那个进球,才是这次冲突的导火索!费莱尼那一脚的确有点不应该,但确实是事出有因!
这场比赛70分钟之前平平淡淡,70分钟之后冲突不断,鲁能本来可以一球领先,甚至可以借助此球拿下比赛,但没想到因为裁判的争议判罚,让鲁能不但掉丢一个进球,甚至还被国安借势打进反超一球,在这种情况下,鲁能球员心态失衡完全可以理解!
本赛季的中超进行到现在,无论场上出现什么样的冲突和红牌,足协都没有进行任何处罚!原因有二:
其一:赛制的原因导致场上争议不断,这一点是足协的责任!
今年由于受到疫情影响,中超联赛的赛制改成了淘汰赛制,一场天堂、一场地狱,就是最好的形容!在这样的赛制下,球员的心态会发生很大变化,所以场上才会出现激烈的对抗和各种各样的犯规!
其二:裁判的争议判罚,让足协没有理由追加处罚!
今年中超的争议判罚,远远多过往年,除了赛制的因素之外,裁判参差不齐的业务能力,是争议频繁出现的主因!截止到目前,已有多达6支球队针对裁判的判罚,向足协提出了申诉,但是足协并未给出任何回应!
所以,虽然昨天的比赛发生了大规模冲突,但足协并不会追加任何处罚,因为这并不是球员的错,而是和裁判以及赛制有关!
一个笑话,何必当真!这么多年了,中国足球不进反退,就连普通国人都看清楚了是什么原因,可就是足协那班人,揣着明白装糊涂,外行领导内行,外行凌驾于内行之上,视规则如儿戏,视纪律如皮筋,信口雌黄,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打击报复等等,完全违背了足球运动的初衷和本意,终于把中国足球整成了一个亚洲三流队伍。鲁能和国安的闹剧,就是目前中国足球的真实写照,请问足协会追加处罚吗?笑话。
你好!从录像来看,塔尔德利疑似有挠头止痒的动作,与其他挺直身板、庄严肃穆的队友形成对比。
足协官方已经对此发布了禁赛1场的处罚,理由是球员举止不庄重,形成不良社会影响,处罚依据可参考《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104条的【未列明行为】:
“本准则未列明的违规违纪行为,纪律委员会有权参照本准则相类似的规定给予处罚......”
争议一:《纪律准则》缺乏明文支持判罚,量刑主观因素过重?
《纪律准则》通常会因为球员或俱乐部严重的纪律问题给予禁赛处罚,如恶劣犯规、斗殴或辱骂,但并未明确指出球员在奏国歌仪式上的举止问题,因此其中带有纪律委员会的主观判断——足协定性为不良社会影响,如何衡量?这是争议之一,而且鲜有先例参考。
争议二:足协能否做到一视同仁?
争议之二,部分球迷认为足协判罚带有双重标准,同场比赛的上港球员埃尔克森存在故意嬉皮笑脸的嫌疑,不输塔尔德利的举动,却“逃过了法眼”。
阅读延伸:外国人需要遵守《国歌法》吗?
上升到依法治国的层面,我国《宪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简言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境内工作的外国人也不例外。
《国歌法》第四条有要求奏国歌的场合规定,包括重大体育赛事——以中超联赛国内国际影响力来看,应该属于这个范畴。
《国歌法》第七条规定: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即便是外援,也应该和国内球员一样面对国旗有着最起码的尊重,但从执法的实际情况来看,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主要是依据相关管理机构的纪律章程,法律效力也有待商榷。
缺乏明文依据,以禁赛作为惩处未免“量刑过重”,《纪律准则》的章程仍然存在不完善之处,是引起舆论争议的重要原因。
塔尔德利的举动从客观上来说很难判定他对赛前仪式的真实态度,如果抛开背景因素,挠头以缓解瘙痒如同打哈欠这样的下意识动作,通常不会引起他人重视;用我国军人铁一般的纪律要求一位存在文化差异的外国人并不现实,也是苛求。退一万步来说,即便全民认定塔尔德利有主观上蔑视纪律的问题,面对其他同样有争议的球员举止,禁赛判罚难道不应该一视同仁吗?
足协在管理方面很不专业,太强调权而忽视法,随心所欲,难服众!如果是一个成熟的管理执行者,首先要建章,祥细列出实施细则,什么行为是不允许的,触犯了受怎样处罚?而且要一碗水端平。不能自已认为怎样就怎样!
1.从场上漏判误判看,按足协规定来处罚,建议禁赛10场以上+罚款10万以上;
2.对于网友反馈的论文问题:原学校应该给出调查,并给出结论,没问题予以澄清给清白,有问题给出剥夺学位声明;
3.鉴于业务水平问题,建议回溯其获得裁判证书是否合规,其妻为足协官员,需查明有无打招呼走关系问题,并给出声明。
总之,足协要给出从当场比赛业务角度、此裁判员证书及能力鉴定阶段是否合规、足协官员亲属在职业联赛任职如何避嫌,这几方面的通告说明。
谢谢邀请。此3月9日鲁能和建业中超比赛关于裁判一事,根据事件的发展可有三种可能。
第一,局限于中国足协内部进行调查,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傅姓裁判禁哨若干场,内部通报批评,足协发一声明,以儆效尤。
第二,还是足协调查,但是有体育总局进入,傅姓裁判调离岗位,行政处分。
第三,涉及法律,国家强制机关进入,调查审讯出如受贿、赌球,甚至有足协其他官员甚至高层牵扯,经查实,法院判决,服刑!
三点结合,第一和第二点有很大可能,第三种情况看国家有多大查腐的决心,不过可能性甚小。
总之,此次事件随时间会淡化,风头浪尖过去后,重拿轻放,足协一定会秉承这个精神把不良影响放到最小。最后不了了之,过几年后,此傅姓裁判还会东山再起,俗话说东边不转西边转,就是这个结果!
把黑哨傅明踢出裁判队伍,还鲁能一个公道。不过,我怀疑傅明这次吹得是官哨,这样的话,足协会把惩罚傅明的棒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做做样子给鲁能和全国球迷看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以后,甚至会更加重用傅明,因为他替足协背了黑祸。我还有个担心,鲁能以后会更难,等着足协的小鞋穿吧。
山东鲁能在中超第21轮的比赛中,客场3:4不敌大连一方,在比赛中塔尔德利摔球发泄不满,球砸到了裁判身上,主裁判随即给塔尔德利出示了黄牌,塔尔德利的这一举动可能会遭到足协的追加处罚,可能会被足协追加停赛,这对鲁能和塔尔德利来说非常不利。
山东鲁能在与大连一方的比赛中,当比赛进行到上半场补时的最后时刻,金敬道在中场抢断盖坦犯规,金敬道认为此球没有犯规,在向主裁判申辩,而塔尔德利拿起球,将球砸到地上,并反弹打到了主裁判,主裁判认为塔尔德利对自己态度有问题,直接向他出示了黄牌。
这个球塔尔德利确实是砸球发泄自己的情绪,主要是因为对裁判的判罚不满,有些着急了。但是塔尔德利的主观意愿并不是要用球打主裁判,所以应该不是有意的。
但是主裁判和比赛监督可能会将塔尔德利的这张黄牌写进比赛报告中,中国足协肯定会在赛后对塔尔德利的这个行为进行审核,最近中国足协对这种不尊重裁判的行为会严厉处罚,因为之前刚刚有范志毅在预备队联赛中掌掴裁判的事件发生。
足协可能会对塔尔德利进行追加处罚,希望鲁能能够做好申诉工作,减少足协对塔尔德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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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鲁能处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鲁能处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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